
傅春早少将
安徽省六安县人,1911年生。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六安独立团手枪队队长,红二十五军手枪队队长,红四方面军手枪队队长,红二十五军供给部管理科科长,红十五军团供给部粮秣员。参加了长征。
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住陕办事处副官,一一五师三四四旅副旅馆,一一五师三四四旅六八七团营长,三四四旅六八八团副团长,冀鲁豫军区第二旅四团团长,教导第七旅第十九团团长。
解放战争时期,任冀鲁豫军区独立第一旅副旅长,晋冀鲁豫军区第八纵队十九旅副旅长,鄂豫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,湖北军区独立第三师师长兼黄冈军分区司令员、中共黄冈地委副书记、鄂豫皖边区南线指挥部司令员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第四野战军四五十一军二一一师师长,湖北军区大治军分区司令员、中共大治地委常委,黄石军管会主任,第五十一师二一二师师长,广东军区奥粤军分区副司令员、中共粤西地委委员,广西军区副司令员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。河南省第四、五届人大常委,河南省第四届政协委员。
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荣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、一级红星功勋章荣誉。